吉首市商务局信息公开指南
2008-12-02 16:10  文章来源:吉首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吉首市商务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吉首网(www.zgjs.gov.cn)和商务网站(www. jishou.mofcom.gov.cn) 上查阅《目录》

二、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要通过中国吉首网(www.zgjs.gov.cn)和商务网站(www. jishou.mofcom.gov.cn)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同时,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制作印刷品公开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1.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吉首市统计局。

2.申请形式

⑴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包括数据电文形式)的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以在本机关领取或在中国吉首网上下载。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口头提出,由本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⑵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申请。

申请人在本机关网站(http://www. jishou.mofcom.gov.cn)上填写《申请表》并提交。

为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

3.申请办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将及时办理,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素不完整、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名称:吉首市商务局

办公地址:吉首市政大楼B栋1118室

办公时间:8:00—12:00    2:30—5:30

联系电话:0743—8521118

传真:0743—8521118

电子邮箱:xutian1031@126com

四、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电话举报。投诉电话:0743-8521118,传真号码:0743-8521118,通信地址:吉首市政大楼B栋1118室,邮政编码:416000。接待投诉时间:法定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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