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将吉首市纳入“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试点市的请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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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8-05 10:58 文章来源:吉首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省商务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实施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的通知》(商贸发[2009]290号)的要求,进一步扩大城市消费,加快经济发展,塑造良好的城市形象,恳请省商务厅将吉首市纳入“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试点市的申报。
一、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人口密度大。我市是湘西自治州首府所在地,位于湖南西部,地处湘、鄂、黔、渝四省(市)边区中心,既是全州政治、经济、科技和文化中心,又是四省(市)边区最大的商贸中心和物资集散地,境内焦柳铁路横贯南北,国道G209、G319和省道S229线、常吉高速与正在修建中的吉茶高速、吉怀高速在市区交汇,北距张家界荷花机场153公里,南距贵州铜仁机场75公里,吉首火车站为国家二级站,年客流量170万人。城区20万人,超过农村人口。
二、经济运行平稳,经济水平居于全省中等以上水平。近年来在世界性经济危机影响下,我市经济受到一定程度冲击,但总体经济运行相对平稳。2008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为54.38亿元,同上年相比增长6.1%。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达19994元,同比增长2410元。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9.7亿元,同比增长18%。2008年全市财税收入(不含基金)3.74亿元,同比增长6.3%。全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116元,农村人均纯收入2983元。
三、城区菜市场具备一定规模。本市区内具备一定规模的菜市场5家,经营面积均在1000平方米以上,最大的达10000平方米以上,且均为近几年建设,相应的配套设施比较完备,经营布局比较合理,市场管理比较到位,改造升级和管理规范后,即可符合《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的要求。
四、可享受地方优惠政策扶持。我市属少数民族县市,在我市实施“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试点,对于改善少数民族居民购物环境,开发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巩固民族团结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社会效益,因此,此示范工程还可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的优惠政策、民族贸易优惠政策及我市《吉首市政务中心投资项目“一站式”审批暂行办法》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基于此,特恳请省商务厅将我市纳入“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试点市。
专此请示
吉首市商务局
2009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