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吉首市商务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吉首网(www.zgjs.gov.cn)和商务网站(www. jishou.mofcom.gov.cn) 上查阅《目录》。
二、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要通过中国吉首网(www.zgjs.gov.cn)和商务网站(www. jishou.mofcom.gov.cn)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同时,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制作印刷品公开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1.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吉首市统计局。
2.申请形式
⑴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包括数据电文形式)的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以在本机关领取或在中国吉首网上下载。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口头提出,由本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⑵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申请。
申请人在本机关网站(http://www. jishou.mofcom.gov.cn)上填写《申请表》并提交。
为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
3.申请办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将及时办理,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素不完整、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名称:吉首市商务局
办公地址:吉首市政大楼B栋1118室
办公时间:8:00—12:00 2:30—5:30
联系电话:0743—8521118
传真:0743—8521118
电子邮箱:xutian1031@126com
四、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电话举报。投诉电话:0743-8521118,传真号码:0743-8521118,通信地址:吉首市政大楼B栋1118室,邮政编码:416000。接待投诉时间:法定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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