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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首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进展情况
2009-08-10 10:02  文章来源:吉首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现将我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国家政策情况
2007年12月1日经商务部、财政部研究,首先在山东、河南四川三省试点“家电下乡”推广工作。2008年12月1日扩大到湖南、重庆等14个省市。今年初国务院研究决定,2009年2月1日在全国全面推广家电下乡政策,到2012年11月30日止,共实施四年时间。
二、家电下乡产品及标准
目前,家电下乡的品种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和手机,最近湖南又增加了摩托车、热水器两类产品,加上新增加的电磁炉、微波炉,湖南共有8类产品纳入到补贴范围。前四类产品经公开招标已确定生产厂家、产品型号和价格,后四类产品尚在招标中。根据农民消费水平和消费需求,家电下乡产品的最高限价分别为:彩电单价不超过2000元;电冰箱(含冷柜)单价不超过2500元;手机单价不超过1000元;洗衣机单价不超过2000元,各型号产品的最高终端零售价不得高于产品中标价格。农民购买家电按照产品最高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
三、我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情况
我局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商建设[2009]9号)文件精神,推动本市家电下乡工作的开展,成立了以市商务局局长杨世建为组长,市商务局副局长梁乔保为副组长的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综合协调、统计督导、政策宣传三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全市家电下乡相关日常工作。
3月25日,由本局组织召开了家电下乡领导小组成员及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会议,研究布置了全市家电下乡工作。会后,各乡镇、街道按照会议要求,已以村为单位召开了村民大会,将相关精神进行了宣传、传达。
同时,对本市52家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点进行了检查,各销售点已经按照要求制作、张贴了标识牌,使家电下乡产品的品种、价格及补贴领取的流程一目了然。通过前期的工作,截止5月17日,全市累计销售冰箱、彩电、洗衣机、手机、热水器五类产品共计2198台(件),销售总金额3384441元,其中冰箱销售1237台,销售金额2342091元;彩电269台,销售金额305385元;手机12台,销售金额4348元;洗衣机679台,销售金额731567元,热水器1台,销售金额1050元。
四、存在的问题
1、家电销售商对销售家电下乡产品积极性不高,销售毛利率只有6%—8%左右,扣除税收、人工费后,无钱可赚,甚至亏本。
2、“家电下乡”的政策宣传还不到位,受某些商家蛊惑,部分农民认为家电下乡产品是企业淘汰产品,不愿购买。
3、我市市区及部分乡镇发现摩托车、农用车经销商,打着家电下乡旗号,到处宣传、销售,对家电下乡工作开展起了一定误导作用。
4、国家已公布十大类家电下乡产品,有相关企业已着手宣传、实施,但我们工作由于缺乏相应省、州文件的指导,工作相对滞后,经销商和农民有怨言。
五、建议
1、凡是确定要开展的家电下乡产品,上级主管部门应及时下达通知,指导规范市、县一级相关部门,便于工作的开展。
2、生产厂家应给销售企业让利,调动经销商积极性。
3、省级应给县、市商务部门支持一些工作经费,利于家电下乡工作政策的深入宣传。
下一步,我局准备组织工作人员印发宣传资料,利用农村赶集、企业网点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将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到人到户,做到家喻户晓。



吉首市商务局
2009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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