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首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本局厉行节约的决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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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8-10 10:03 文章来源:吉首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为贯彻落实全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会议精神,经商务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商务局机关厉行节约工作作出以下决定:
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实行节约,切实保证作做到局机关年办公费用开支减少20%,坚持制度,一律由办公室定餐,经办人签字,财会结帐。
二、接待用酒一律只能使用老湘泉酒(价值每瓶不超过20元),对外特殊接待,最高使用新酒鬼,茅台、五粮液等名贵酒一律不使用。
三、单位车辆的维修由司机申报,办公室与分管财务领导会审同意,方可维修。
四、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在下班时钥匙上交办公室,车辆加油由财务人员使用油卡,特殊情况现金加油须先报告办公室。
五、从2009年6月1日起,司机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的和日常乱停放的罚款由司机个人自负,外单位借车由借车人写出承诺,借车期间的罚款由借车人承担。
六、局机关文件打印无特殊情况不能外出,需外出打印凭办公室开出的打印单结帐。
七、对酒管局、屠宰办的财务加强监管,车辆乱停乱放引起的罚款由司机本人自负。
八、加强各办公室管理,上下班要注意关闭电脑、空调、饮水机和室内电灯,未做到者凡发现一次,罚款20元。
九、以上决定从即日起施行。
吉首市商务局
200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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