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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打击矮寨私屠滥宰长效管理办法
2009-08-05 10:50  文章来源:吉首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矮寨镇原四个非法屠宰场点是峒河饮用水源严重污染源,2009年6月份相关职能单位联合组织开展了“打击矮寨非法屠宰百日行动”,到目前为止本次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摘下了“取缔矮寨私屠滥宰”这块硬牌子。为防止矮寨镇私屠滥宰“死灰复燃”,市商务局针对性地制定了如下长效办法。
1、由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畜牧局、矮寨镇人民政府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和巡查。市商务局屠宰执法队在寨阳乡、矮寨镇范围内要坚持开展公开的巡查行动,保持高压态势,发现恢复原非法屠宰或新的苗头,立即予以制止,市环保、畜牧、矮寨镇政府等积极配合。另外在矮寨镇原非法屠宰点附近树立醒目的固定性“保护水源”标志,不定期悬挂相关内容的横幅。
2、矮寨镇人民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防止和查处非法屠宰点重新搭建可能用于非法屠宰的违章建筑(包括简易棚子)。要时刻掌握原非法屠宰户的思想动态和从当地群众中了解情况,发现恢复迹象,应在48小时内立即告知市商务局、市环保局。
3、市商务局屠宰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超市、宾馆、餐馆、学校食堂、机关单位食堂集体伙食单以及肉品加工点的查处力度,从流通环节上杜绝白板肉。
4、原来的非法屠宰户,若有意愿到指定合法屠宰场所继续从事屠宰活动的,市商务局给予最大的关心、支持和优惠。自6月份“百日行动”以来,矮寨屠宰户已逐渐的进入到吉首定点屠宰场进行屠宰业务。期间市商务局对矮寨屠宰户也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和关心。在屠宰执法队的协调下,召集了矮寨屠宰户和屠宰场管理人员临时会议,破例为矮寨屠宰户发放了一个统一的批发户牌号(屠宰场宰杀顺序是批发户先宰杀再到散户,而要取得批发户号码的每月屠宰量要达到200头以上)。另外,由于矮寨屠宰户都是农村村民,对屠宰场及屠宰场业务不熟悉,甚至有的毫无概念,在刚入屠宰场宰杀时对屠宰场正常的宰杀业务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屠宰执法队及屠宰场都给予他们极大的理解和耐心的教育。到7月底,矮寨屠宰户进入吉首定点屠宰场宰杀过渡平稳。另外,矮寨原非法屠宰点一老板杨七斤,想进入吉首经营肉品销售,市商务局屠宰执法队立即找到市场局有关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及协调相关事项。
另外,对矮寨原非法屠宰场主进入定点屠宰场宰杀行为,我们还将进行适当的鼓励及扶持。在市商务局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以及考虑不能对整个吉首市屠宰市场造成太大影响,初步设想是对矮寨原四户屠宰场主(石家斌、杨启金、麻四新、时绍华)自身进入吉首定点屠宰场宰杀生猪的,政府每月按宰杀量给予每头5元的扶持资金,为保持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设定上限屠宰量,期限为半年。
5、对原有的非法屠宰户,由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畜牧局、矮寨镇政府实行包户联系制。对他们在生活上、改行上给予一定的出路,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在包户联系中,各单位要相互通报情况,防止个别行为在这四户中产生不平衡的现象,避免引发新的问题。
6、请求市政府协调解决的事项: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对生猪屠宰检疫检验一律在生猪定点屠宰场进行,场外一律不予补检。为便于市生猪屠宰执法队对场外非法屠宰行为的打击,请市畜牧局给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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