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决定于2008年6月16日至19日在上海举办“2008年湖南(上海)投资洽谈活动周”(简称“沪洽周”),活动由省人民政府主办,省商务厅承办。为组织参加好本次活动,根据州办[2008]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我市组织参加本次活动,重点推介我市优势资源,洽谈对接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农业产业化等方面合作项目,力争签约项目5个以上,其中合同项目3个以上,合同引资5亿元以上。邀请国内外各类参会客商30人以上,其中境外客商5人以上,发布重点招商项目60个。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这次招商活动取得成效,根据州里的统一要求,我市成立“沪洽周”参会分团。组成人员如下:
顾 问:叶红专 州委常委、市委书记
团 长:宋清宏 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团长:李嘉慧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邓建英 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
鲍忠银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侯民科 市人民政府副助理调研员
成 员:易 榕 吉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张启明 市政府办副主任
杨世建 市商务局局长
周吉潭 市旅游局局长
舒忠诚 市发改局局长
刘永红 峒河街道书记
冉 颖 镇溪街道书记
杨洪波 乾州街道书记
马 俊 矮寨镇党委书记
张志辉 市商务局副局长
工作人员:市商务局2人以及电视台记者1人。
三、主要活动安排
(一)参加省里组织的活动
1、湘沪两省市党政主要领导交流合作座谈会。6月17日上午,我州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2、湘籍在沪知名人士座谈会。6月18日9:30—11:00,我州主要负责同志参会。
3、湖南省领导会见客商代表。6月18日15:30—16:00,我州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4、湖南省情推介会暨重大合作项目签约仪式。6月18日16:18—18:00,我州部分同志、邀请的重要客商及项目签约代表参加,由秘书处负责组织。
5、湖南省政府招待酒会。6月18日18:15—19:30,我州主要负责同志、我州邀请的部分重要客商参加,由秘书处负责组织。
6、焰火晚会。6月18日20:00,部分人员参加。
7、七大专题招商活动。6月19日—20日,相关人员参加。
(1)工业及现代物流招商推介会。省经委承办,6月19日9:30—11:30在上海国际会议中心举行。具体由州经委拿出方案并组织人员参加。
(2)湖南国有企业与长珠三角地区企业对接合作招商推介会。省国资委承办,6月19日9:30—11:30在上海国际会议中心举行。具体由州国资委拿出方案并组织要员参加。
(3)承接服务外包招商推介会。长沙市政府会同省商务厅承办,6月19日9:30—11:30在上海国际会议中心举行。具体由州商务局拿出方案并组织人员参加。
(4)资本市场与金融服务招商推介会。省地方金融证券办承办,6月19日14:30—16:30在上海国际会议中心举行。具体由州地方证券金融办拿出方案并组织人员参加。
(5)文化产业招商推介会。省委宣传部承办,6月19日14:30—16:30在上海国际会议中心举行。具体由州委宣传部拿出方案并组织人员参加。
(6)承接长珠三角加式贸易产业转移招商推介会。岳阳市政府会同省商务厅承办,6月19日14:30——16:30在上海国际会议中心举行。具体由州商务局拿出方案并组织人员参加。
(7)产业链专题招商活动。省协作办承办,6月19日14:30—16:30在上海国际会议中心举行。具体由州协作办拿出方案并组织人员参加。
(二)我州组织的活动
1、湖南湘西自治州情推介会暨招商项目签约仪式。6月17日下午3:38—5:30,规模300人左右,参加人员为邀请的有关领导、嘉宾、客商以及我州参加沪洽周全体人员,主题是推介州情、投资说明和组织项目签约。
2、湘西州政府招待晚宴。6月17日晚,参加人员为邀请的有关领导、嘉宾、客商以及州团相关领导及联络员。
3、湘西州重要客商(经济顾问、招商代理)暨州籍在沪知名人士座谈会。6月18日上午10:00—12:00,参加人员为州领导、州政府经济顾问、招商代理、重要客商及州籍在沪知名人士。主要内容:州领导看望州籍在沪知名人士,兑现对州政府经济顾问、招商代理的工作经费,给新任和连任州政府经济顾问、招商代理颁发证书,就我州招商引资工作进行座谈等。
4、江浙考察活动。组织去上海等地一些经开区或者工业园区考察学习。6月19日由州主要领导带队,县市、州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三个省级经开区主要负责人参加,总人数40人左右。具体工作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州商务局、州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负责。
(三)我市组织的活动
吉首市组织上门招商活动及驻点工作考察。6月20日,组织去上海、杭州、宁波等地考察学习。
四、活动地点
食宿和举办活动主要场所:上海云悦酒店(四星级酒店),地址:上海市复兴东路789号河南南路口。
五、经费开支
经费开支要坚持既隆重又节约的原则。市财政拨款主要保证会议期间的公共项目开支,包括组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场租和相关组织费用、酒会和市政府领导宴请重要客商以及前期邀请客商费用、礼品费用、有关资料印制费用以及市领导、级委会秘书处人员在上海食住行和组委会秘书处办公费用。其他费用由参会单位自行解决。
吉首市商务局
2008年5月23日 |